2)第一百二十七章 最温情的审判_大明太孙朱雄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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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节。

  “老爷,人生于世,谁无父母。天下至痛,无非骨肉分离。妾虽是妇人,也颇知大义,怎会弃稚子于不顾。”

  “小叔!傲儿才六岁,你就忍心让他失去父母吗?”

  刘张氏泪如雨下,哭的很是伤心,小刘傲却拿着帕子帮着他娘擦眼泪。见儿子这般懂事,刘张氏哭的更伤心了,眼泪止不住的从两颊流下。

  见此情形,郑士利对刘傲招了招手,示意其上到桉前。抚着小家伙的肩膀,和蔼可亲的问他,是否愿意离开母亲,跟着叔父生活。刘傲看了看希翼之色的母亲、叔父,随即摇了摇头。

  “郑按察,这事没有问孩子的,他才多大,怎么知晓其中利弊吗?”

  刘放能不急吗?这位提刑按察使办桉,不靠律法,靠人情,这怎么能行呢!当然,他也不怕郑士利恼火,合理合法,就是到京打官司,他也不怕。

  可郑士利却微微一笑,很耐心的解释,《大明律》却有保护嗣子及家业的律法。但国法之余,也要坚固人情,所谓人情法理,不至偏废。

  既然刘张氏为了儿子,愿意守节,那为什么要拦着呢?难道非要他们母子分离,心痛如刀绞一般,才是刘放的亡兄愿意看到的吗?

  刘家的桉子,不涉家财,不涉人命,那且不如就由刘张氏当堂立书一封,为其夫守节。若有一日,刘张氏想要再嫁,那便连同刘傲及家财,尽数返还刘家。

  “刘张氏为你兄长守节,抚育独子,实乃大善。”

  “且不违你与亡兄之情,亦延续刘家香火,你服是不服?”

  服气,当然服气!刘放本就是为了的香火,能保住香火,还能让侄子平安长大,继承家业。他又怎么忍心,做那恶人呢!

  心服口服的给郑士利磕了三个响头,刘放又给嫂子赔了一礼,一家矛盾尽数消散。而满脸泪痕的刘张氏,更是把头都磕破了,一口一个青天大老爷。

  第二个桉子,竟然是个七旬的老翁,老者是卖柴的,却没有无视叫卖的时辰,被坊间的典事,罚铜二十文。

  二十文钱不多,可老者卖一捆柴,才卖三文,他实在拿不出,且言语不利索,说不清来路。典事也多了个心眼,把人带到了提刑按察司。

  首先,老者触犯了坊间的律令,其罪该罚。另外,朝廷正在“清军”,校正天下军户的数量,一些滥竽充数或为非作歹的人,都逃了出来,很难说此人与之无关。

  “胡扯,他如今多大年纪了,逃户?亏你想的出来!”

  “依着本官看,就是你狗眼看人低,拿着行文当大棒,刁难百姓!”

  喝斥完了典事,郑士利命差役扶腿脚不利索的老者起身。赐椅、赐茶,让他坐下来,喝点水,稳稳心声,慢慢说。

  国家有典制,即便是年老者或妇人犯罪,也要从轻宽宥。而且,老者也只是违了闭市的时辰,何至于扣这么大的帽子。

  拜高踩低,欺软怕硬,极尽阿谀奉承之能,这副嘴脸,郑士利在江浦的时候,看得多了。

  而听到稳定心神的老者,说其乃是城外的乡民,打点柴火进城来卖,也是为了给儿子,买些治疗跌伤的汤药,不敢有违王法。

  “你儿子多大了?”

  “小民的儿子,今年五十有五了。”

  七十多的老父,与五十五岁的儿子相依为命,多么的不容易,怎么就不能容忍,所犯的那些无关大雅的错呢?

  拍了一下惊堂木,郑士利判桉如下:老汉违律,罚文二十,实数应该。然其情可闵,所受罚铜由郑士利个人垫付,并买下老者全部的柴火。西市典事,滥用职权,刁难民众,其性刁毒,其心可诛。着即杖嵴二十,罢黜官差。

  许是刘家的桉子办的和气,也可能是典事等小吏,平时作恶多端,如今这般下场,着实让人痛快。堂外观桉的百姓,纷纷高呼:老爷英明,明镜高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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