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十七章 酒铺_大明太孙朱雄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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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伙计没错,可也知道父子亲情。做儿子的,怎么能出卖自己的父亲呢!

  父子亲情人伦之道,朱雄英点了点头,表示理解。随即不在言语,任由宋忠“施展”。

  直到宋忠用盛酒的竹筒把,捅穿了春生的大腿,鲜血溅到脸上,装晕的冯三,再也忍不住了。爬起来冲朱雄英,不停的磕头,嘴里还含湖不清的解释,他与这家酒铺没什么关系。

  “刘一杭,应天府人氏,洪武十年,二甲第七名。通农事,善刑律,吏部年年记优。”

  “你这女婿辛辛苦苦干了十四年,让你这一张破嘴,全败没了。”

  对冯三这种仗势欺人的小人物,朱雄英没什么兴趣。虽然,刘一杭与此间的事没什么关系,但作为地方牧守,任由箭兵在这里生根发芽,他也难逃失职之罪。

  本来,朱雄英是打算事后处理他的。既然这么碰巧,碰到了他小妾的父亲,那就请其代为转告。与同知交接了印信,自缚到刑部听勘,受的罚还能轻点。

  当然,也不能让冯三白来一趟,对面酒架的上酒,随便抱回去两坛子,翁婿干脆来个一醉解千愁算了。

  打发走了冯三,朱雄英抓着春生的头发,面无表情道:“好好地人不当,非得学人家当汉奸,孤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汉奸。”

  别看春生是个买酒的小伙计,可他爹却是江南悍将-吕珍,先祖吕保相,曾是宋末抗元的将领,乃是名门之后。

  至正二十七年,张吴政权灭亡,吕珍与张天琪、李伯升一同投降,但在押解途中,杀了几个守卫逃跑,从此以后下落不明。

  一直以来,明廷都认为吕珍是不愿食大明的俸禄,心灰意冷,逃到深山老林中了此残生。

  要不是宋忠办差得利,顺藤摸瓜端了应天、扬州的箭兵。还不知道,吕珍这位昔日的张吴左丞相,竟然沦为箭兵的走狗。

  祖宗是民族英雄,后世子孙却成了汉奸,不得不说,这太讽刺了。

  朱雄英没那么狭隘,要求所有人都对大明赤胆忠心,效力于朝廷。可最低的要求,不能当汉奸吧!输不起就投靠敌人,脸都不要了。

  “汉奸?呵呵,哈哈......”

  “你家皇帝,不也曾是元廷的顺民么?”

  春生这理由找的不错,朱家世代贫农,世世代代都是顺民。朱元章不仅要过饭,还当过和尚,朱家的门第,怎么能比得上吕氏。他的骄傲发自是骨子里的,压根就瞧不起朱家这要饭出身的皇族。

  “那就是没得谈了?”,朱雄英是玩够了,既然给脸不要脸,那就不用谈了。

  锦衣卫不是有个“抽筋”的刑罚吗?来吧,让咱开开眼界,也成全吕春生的对大元朝廷的一片赤胆忠心。

  他不是喜欢当狗吗?行,今儿,本太孙就让知道,当狗的代价是什么。

  “好嘞!”,宋忠早就不耐烦了,要不是怕把这小子玩死,断了线索,他早就上“重活”了。

  吹了个口哨,门外便有三名锦衣卫走了进来。随即按照宋忠的指示,将吕春生成“大”字挂在了墙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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