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十九章 yeah~~~flag~~~_混在东瀛成大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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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在那个时侯,对这首歌非常熟悉,因为千百惠当时在内地一共有二十二场巡回演唱,算是轰动一时。

  这个歌男人都可以唱,很是上口,格调虽然没有太高,但讲的就是男女之间,尤其是失恋男女之间的情愫。

  在当时来说,很是特别,情歌的爆发,也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的。

  现如今四五十岁的人,也依然会唱这首歌,不容置疑的事情。

  “每次走过这间咖啡屋,忍不住慢下了脚步。”

  熟悉的歌词,熟悉的旋律,不一样的唱腔,陈昆的嗓音气劲太足,一股子猛烈的爆发意味在,习武的人中气十足,一口气在胸腹之间存着,大吼大叫都比平常人要猛烈的多。

  这厮今晚上喝酒其实是喝了混酒,先头是一杯扎啤,灌肚子里之后又喝了鸡尾酒,跟着就是两倍马蒂尼,然后就是香槟……找死也没这样的。

  于是喝疯了。

  连带着正绿旗金盛大爷的龟儿子也倒霉到家,撞上这条疯狗。

  至于赵颖这只老处女,她是祖坟没埋好,早晚她要进错坟。

  但是陈总舵主突然这么一闹腾,坐在这里跟非洲哪个部落酋长一样敲着羊皮鼓,倒是让赵颖冷静了一下,看着陈昆自娱自乐一脸满足的贱格脸,竟然觉得这个家伙真的是深不可测……他到底喝了多少?

  肚子深不可测。

  “你我初次相识在这里,揭开了相悦的序幕。”

  “今天你不再是座上客,我也就恢复了孤独。”

  唱到这里,有些一家三口也是煞有趣味地笑看着陈昆恣意放旷地演唱。而那些明显出来遛弯儿的大叔,听到这首熟悉的【走过咖啡屋】,也是过来围观,笑呵呵地跟着唱了起来之后,顿时觉得自己仿佛也年轻了几岁。

  谁还没有个过去的岁月,不改的青春?不过都是埋藏在心底罢了。

  但是,很多人没见过唱歌能够唱的这么洒脱不羁的人,这种感觉,就仿佛眼前这个唱歌的人,完全就是为了唱的爽,完全就是为了自己乐,完全就是为了让自己痛快。

  可是这种情绪上的类似发泄,竟然让不少人觉得很舒服。

  有些大叔笑呵呵地拿出一张一百,缓缓地放在盒子中。

  倒不是装逼愿意给张红的,而是到了他们这个岁数,事业要么如日中天,要么安安稳稳度过到退休。前者人生苦短享受不足,后者激情不再棱角全无。

  他们都会怀念。

  和眼前这位一样恣意放旷的时代,能够搂着一个姑娘偷偷逛公园的时代,那个时代中,大庭广众这样亲了个嘴是一种羞涩一种害怕一种惶恐,现在……是一幅画面。

  帅比肖恩.康纳利的大爷单手按着电子琴,写意的一塌糊涂,那种风轻云淡堪比独孤九剑风清扬的感觉,实在高深莫测极了。

  和陈老板这种浑身充满一杯酒来一杯情的气息,完全不同。

  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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