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7章 再议新法_宣和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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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是利息过重,百姓根本无法承担,三是在执行过程中,州县及提举官为了政绩进行抑配,就是摊派。

  赵佶有些摸不着头脑,问道:据吾所知,民间借贷利息远高于青苗法规定的利息,为何还是说利息过重?苏辙笑道:官家,青苗钱的利率虽然较之前的高利贷较轻,但对于民众来说仍然是一个负担,而且由于青苗钱每年出贷两次,所以利率实际上不止二分,同时一些官吏也借机增息。民间借贷、还贷时,可以用钱,也可以用物,拖欠之时没有督责威刑之惧,而青苗钱虽然规定可钱可物,但实施过程中,则必须以钱还贷。由于物价等因素影响,以钱进行借贷的行为存在着有损民户的现象。民间借贷可以拖欠,可以在不同时期还贷,但青苗法不能拖欠,拖欠会影响其执行,因而还贷时间刻板,拖欠者将面临官府督责的压力。故而王荆公之本意是为了百姓不受高利盘剥,而青苗法却使百姓受官府的盘剥,且不但下等户被盘剥,不少有产之家也因此破产,才使得青苗法声名狼藉,怨声载道。

  苏辙继续说道:市易法亦是如此,名为救民,实为残民。神宗死后,据统计当时商人所欠的市易钱,仅利息即达921万贯,以开封府为例,在免除了商人欠的市易息钱和罚钱之后,还有户欠市易本钱237万贯,其中小姓(指门第低微的人家)户,欠83万贯,而欠200贯以下的就达户,欠46万贯,市易法本意是抑制豪商,结果确是大批小商贩因此破产,国家所获之利,远不能和造成的破坏相提并论,此三法皆不可用。

  赵佶点头说道:苏卿之言,吾明白了,既然此三法不可用,那新法之中可用之法有哪些?值得商榷之处有哪些,诸卿可以议一议。三司使吕惠卿说道:官家,若说新法之中成效最大的富国之法,当论免役法、方田均税法、农田水利法、均输法。以免役法为例,之前衙前役,可令中等之家破产。现今采用免役法,按户等缴纳免役钱,官府雇人服役,两全其美。还有方田均税法,清仗出了大量田产,为国家增加了大量赋税。均输法徙贵就贱,用近易远,减轻了百姓的负担,增加了收入,还使得漕运损耗变少。若说商榷之处,臣以为在免役法中,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、寺观,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,称为“助役钱”。女户固然应当照顾,但是僧人道士之类,不事生产,不缴赋税,未免过于可笑了,臣以为女户之助役钱可以减免,寺观决不可免,当究其人数,征收免役钱。

  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章惇也说道:寺观僧道,多以所谓方外之人,逃避税收,应当清仗寺庙田产,照章纳税,并且缴纳免役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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