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17章 黑狮公司_超脑黑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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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鸿完整地听完了密码朋克的这次月度会议,后面的讨论环节中,对他的启发最大。尤其是后面有关电子货币以及迪菲-海尔曼密钥交换论文的讨论,让林鸿对这个领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。

  迪菲-海尔曼密钥加密体系实际上是由两个人共同于1976年发布的,即威特菲尔德”迪菲和马丁”海尔曼,这被视为现代密码术的划时代突破。

  rsa算法就是在1977年的时候,隆”里维斯特、阿迪”沙米尔和雷奥纳德”阿德尔曼在迪菲-海尔曼的论文启发下而发明的,这是第一个既能用于数据加密也能用于数字签名的算法。

  林鸿对于这个典故在之前就从图书馆中看到过,后来这三个mit研究人员将rsa算法发明出来之后,由于担心国家***会‘锁住这些专利,甚至会组织该算法进行民用,于是他们赶在申请专利之前,就将rsa算法公开发布了出来。

  在按照美国的法律,发明者在公布一项发明之后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申请专利。但是在其它国家或地区,专利申请必须在公开发表之前进行。因此,rsa只能获得美国的专利权。也就是说,类似于比特信使和pgp这样使用rsa的专利数学的软件在海外是合法的。

  互联网是一个知识产权的灰色地带,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权力能够在网络上普遍有效。避免触犯美国法律的方法就是,在软件当中发布一个声明,告诉美国的软件使用者,他们有责任从rsa那里去获得使用基本算法的专利许可。

  实际上,林鸿的比特信使在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这个声明,在后来彻底开源,并将比特信使的管理权交给社区之后,社区的管理者这才将这一声明给添加上,彻底杜绝了违反美国法律的隐患。

  密码朋克的技术人员也可以称之为黑客,例如密码黑客或者数学黑客,他们和通常意义上的网络黑客有很大的不同。他们所开展的活动和发布的软件,基本上都是对外公开的,尽可能地不去触犯法律,让自己的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。

  这就是一种阳谋,很多人(例如政府机构)明明不愿意看到这些事情的发展,想要组织,可是他们却对此束手无策,因为他们并没有触犯法律。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组织越来越壮大,给他们代理越来越多的难题。

  实际上,密码朋克组织的成员,有很多本身就是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,甚至还有美国议会的议员,他们也崇尚信息传递的自由,匿名购物的自由。

  林鸿在回忆中受到了不少启发,也产生了不少想法,不过他却暂时没有心思去将自己的想法实现出来。

  他回到形意道馆,和大师兄说了一声,然后便带着夏天去和李普他们会合。

  他的保全公司的组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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