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七章 忠魂(一)_《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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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意力。刚好帖木儿遣使来访,双方一拍即合,旋即开始狼狈为奸。

  “不必了。”老者笑着摇摇头,这些日本人就是不开化,没受过真主的教诲,理解不了大爱弥儿的智慧。“其实他们双方一直准备开打,只是没准备充足而已。我们这一把火点起来,他们不得不提前发动蓄谋已久的战争。即使日后他们发觉是误会,也会继续自相残杀下去,这就是中国人的天性,他们天生喜欢为了理念而手足相残。”

  一团海雾飘过,卷住了船只的身影。浓雾深处,传来魔鬼的狞笑:“哈~哈,哈~哈,哈~哈~哈~哈……”

  “魔鬼,简直就是魔鬼!”从来没有怜悯之心的高胖子从灌木丛中钻出来,铁青着脸走向自己的营地。刚才看到的惨烈景象让他怒火中烧,此刻,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当年救了一头禽兽,不,是一头禽兽不如的魔鬼。

  老镖头张怀仁走在高胖子前面不远处,强压住胃肠处传来的翻滚。一辈子刀头舔血,他却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残忍的杀戮。眼下队伍已经走到了依列河与伊克塞河交叉口,这里是西域中少见的膏腴之地,河汉纵横,水草丰美。当地部落因为富庶而热情好客。往年商队走到这里,隔着十余里就能听见姑娘们热情奔放的歌声,而今天,同样是收获季节,四周却静悄悄听不到半点人语。

  高胖子看起来肥胖笨重,身手和感觉却不比镖师们差。若没有这身本事,年青时他也不可能带着自己的商队行走西域。刚才询着尸臭味道,胖子解开了心中的迷惑。在伊克塞河岸边的灌木丛中,躺着几乎整整一个部落的人,不分男女老幼被铁丝捆着手脚,每个人身上都有刺刀扎过的痕迹。

  “呜——”一只红着眼睛的野狼低低吼叫着,慢慢的跟上胖子。每天在尸体中间追逐撒欢,畜生的毛皮被丰厚的人脂滋润得水滑。这种低智力的牲畜只知道人肉鲜美,见胖子倒背着手,以为他是一个即将被杀的囚犯,兴奋得两眼冒出幽幽蓝光。

  “该死!”高德勇猛然转身,一支弩箭结果了野狼的性命。前路艰难,他不愿意浪费资源。慢慢走到野狼尸体前,将精钢打造的弩箭拔出来,收进箭囊。手中这把是原装的武侯连环弩,这工艺,这材质,这威力高胖子不相信世间能找出第二把。除了装填有些麻烦,此弩威力不亚于三眼火铳。这是他花了重金从徐增寿手中骗来的,视若救命利器。以商人的特有的目光,高胖子能感觉倒这弩与后来怀柔仿制品的细微差别。

  “呜~呜~呜~”耳畔又传来几声狼吟,鼻孔处随即传来一阵令人恶心的臭味。坏了,今天过于托大,高德勇的后背猛然崩得笔直,将弩交于左手,右手于腰间轻轻一按,一把软剑腾地弹出,寒光挥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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