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一十一章 分胜负_奥术起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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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比尔不清楚,狄克龙自己再清楚不过,但是他无法抵挡斯塔巴克的垃圾话。

  因为真正让他愤怒的并不是那些辱骂词语,从小听到大,他早就习惯了。

  真正让他愤怒,乃至惊慌失措的是,他内心竟然出现了动摇,有些认同斯塔巴克说词。

  他只是沉默寡言,又不是傻子,一些事情他虽然不说,但是全记在心中。

  他若是失去了现在武力,成为一个废人,比尔会怎么对待自己?

  仅仅在心中起了一个开头,狄克龙就不敢继续往下想了。

  比尔冷血的那一面,他见的实在太多太多,根本不用斯塔巴克向他描述,因为很多时候,就像斯塔巴克所说的那样,他是充当刽子手的角色。

  以前没动过这样的念想,一切过的心安理得。

  但是当这个想法出现后,就如用阴影,在心中挥之不去,不停翻滚。

  大骑士展开徒步冲锋,都能媲美战马,更别说冠军骑士,用一阵旋风形容绝不夸张。

  普通人的双眼都快要跟不上他双腿摆动速度,脚下就跟装着弹簧一样,虽然不至于每一步都能踩出土坑,带起道道灰尘是必然的。

  说起来漫长,实际上那些观众的欢呼还没有完全落,两位冠军骑士已经交手十几个会和。

  两人的距离拉近了,又拉远,然后又拉近,短短十几秒,围着角斗场足足转了两圈。

  同为冠军骑士,两人身体素质还是存在差异的,这与体型,个体基因素质有着直接关系。

  从体型而言,人高马大的斯塔巴克在力量和体格方面更胜一筹,这是由发达肌肉群决定的,到了他们这种层次,自身潜力能挖掘的基本都压榨出来,很少出现普通人那种,膘肥体壮的被一个不起眼的小个子在力量领域压倒的逆转情况。

  身形略显瘦小的狄克龙在速度上更具优势,空气阻力小不说,两人身上截然不同的铠甲种类,也标明了他们所走的路线,他的血色铠甲便是牺牲了一部分重量和防护,换取更快的速度。

  狄克龙的速度比斯塔巴克略要快上一线。

  不过角斗场不是田径赛场,比的不单纯是速度。

  狄克龙哪怕拥有神乎其神的箭术,一旦开弓射箭,速度变会不由自主的慢下来,角斗场的大小有限,一旦斯塔巴克预判准确,将会直接堵住他的去路。

  十几秒中,狄克龙一共被斯塔巴克近身三米以内三次,每一次斯塔巴克都只来得及出一剑,每一次都是险象连生。

  若是将大骑士的剑术形容为惊艳。

  那么冠军骑士的剑术就是神乎其神。

  若是大骑士的剑术称之为艺术。

  冠军骑士的剑术就可以称之为艺术中的瑰宝,精品中的精品。

  若是真要形容冠军骑士剑术什么样,还是那三个字——快、准、狠。

  当这三个字同时达到一种极致,可怕程度远远超出常人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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